垃圾站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致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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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河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黑河五大连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8•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8月23日,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在垃圾渗滤液抽取处理过程中1名工人不慎跌入临时储罐(有限空间),其他人员盲目施救,吸入过量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7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这又是一起典型的环卫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在场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反面教材。
调查报告显示,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以下简称垃圾处理站),2010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9月竣工,2015年10月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1.25公顷。设计规模总库容为150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59吨,设计日处理渗滤液20吨,设计服务年限10年。
2023年7月25日,齐齐哈尔环保督察处到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检查,责成黑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达了《关于对垃圾渗滤液处置问题加强督导的提示函》(黑市城管函〔2023〕185号),要求五大连池市于8月18日整改完毕。五大连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整改措施为购买应急存储罐,缓解渗滤液池极端天气雨水多造成涨池外溢风险,完成环保督察处整改要求。
同日,甲方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与乙方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订雇佣合同,双方约定自2023年7月26日至8月31日,乙方润康装饰公司完成甲方垃圾处理站外包的垃圾堆体PE膜覆盖、排水沟清理、渗滤液应急处理等工作。施工项目总费用1.236万元。
8月14日,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经沟通协调,把原来污水处理厂闲置的8个玻璃钢储罐和2个长方体铁质储罐从花园农场运到垃圾处理站,准备将渗滤液池中的渗滤液导入罐中临时储存,以防止渗滤液池因降雨天气造成外溢风险。
8月23日午休期间,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还未上班。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召集8名工作人员中午不休息进行工作。12时左右,公司负责人佐XX安排4名工作人员(孙某、李X、胡XX、陈XX)从渗滤液池往罐里排放渗滤液,抽水泵开始排放后,佐XX负责看管,其余4人到旁边房间(100米左右)吃饭。13时左右,佐XX回来吃饭,安排孙某、李X、胡XX、陈XX4人去存储罐看滤液排放情况,防止外溢。13时40分左右,陈XX在罐上观察罐内情况时,因罐体积水湿滑,不慎从罐口落入罐中,吸入罐内残留有害气体,造成昏迷,李X见状急忙从罐口梯子下去营救,也昏迷过去。孙某急忙去房间找佐XX汇报情况,其间,胡XX也下入罐内营救造成昏迷。佐XX和公司员工刘某、孙某来到罐上,佐XX执意下罐去营救,刘某和孙某等人拦截不住,佐XX下罐后也昏迷过去。
此后,虽然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将被困4人救出并移交医护人员诊治,但4人最终还是因吸入有害气体中毒导致窒息死亡。
图1厂区范围及事故点示意图
图2事故储罐图
图3事故地点厂区布置示意图
有限空间俨然成为威胁员工生命安全的“隐形杀手”。这些年,在环卫行业几乎每年都有数起有限空间事故发生,造成诸多人员伤亡,让人痛心。
这些事故教训十分深刻,既暴露出个别人员对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无知无畏盲目作业,也暴露出某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不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和个体防护等保障措施。
在此,环卫科技网汇集各方资料,整理了一份《环卫行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及施救指南》,解锁必要安全常识,带大家学习如何进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
一、有限空间的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
存在着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爆炸、火灾、坠落、溺水、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烫伤等事故的风险,其中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较为常见。
三、基本原则
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四、作业前准备
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风险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和负责人批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要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2.详细勘查作业区域环境,检查是否切断电源、设施设备是否停运,监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全面排查作业区域隐患。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得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检测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3.针对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及作业风险,配备符合国家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应急救援装备,如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和医疗急救器材等,并确保装备处于完好可靠状态。
五、作业与监护
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监护人员必须全过程持续监护。
2.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动火、用电等安全规定。
3.作业过程中应采取连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并保持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4.作业条件变化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监护人员一旦发现紧急情况应做好防护并进行急救。
5.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及时撤离作业人员。
六、强化渗滤液处置安全管理
环卫行业有限空间事故多发生在渗滤液池,日常需要特别加强渗滤液和调节池的安全管理。
1.具备可燃气体收集处理的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焚烧发电厂要排查调节池检修口、接缝密闭性,对破损处及时修补,防止可燃气体泄露;要及时收集、倒排调节池的可燃气体,根据气量合理配置气体利用设施。
2.对调节池等敏感区域作业施工时严禁违规动火等危险作业。
3.要严格监测渗滤液水位,填埋场做好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确保渗滤液得到规范合理处置。
4.要定期对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有效预防中转站污水管网堵塞造成有害气体聚集。
七、教育培训
1.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持续抓好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宣传培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认知,增强一线作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和应急救援技能。
2.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知识技能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安全施救知识、应急救援装备使用和应急救援技能等教育培训,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救援人员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装备使用、应急处置措施等。
八、事故救援
(一)信息报告。
1.事故发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立即停止作业,了解受困人员状态,组织开展安全施救,禁止未经培训、未佩戴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施救。
2.作业现场负责人及时向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拨打“119”“120”电话报警或向其他专业救援力量求救,单位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信息。
(二)事故警戒。
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根据救援需要设置警戒区域(包括通风排放口),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警戒区域。
(三)救援防护。
1.个体防护。救援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体防护装备开展救援行动。
2.安全隔离。有限空间内存在可能危及救援人员安全的设备设施、有毒有害物质输入、电能、高温物料及其它危险能量输入等情况,采取可靠的隔离(隔断)措施。
3.持续通风。使用机械通风设备向有限空间内输送清洁空气,通风排放口远离作业处,直至救援行动结束。当有限空间内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时,使用防爆型通风设备;含有毒有害气体时,通风排放口采取有效隔离防护措施。
(四)救援行动。
事故发生后,被困人员积极主动开展自救互救,配合救援人员实施救援行动,救援人员针对被困人员所处位置、身体状态、个体防护装备穿戴等不同情况,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1.非进入式救援。被困人员所处位置、身体状态、个体防护装备穿戴等情况,具备从有限空间外直接施救条件的,救援人员在外部通过安全绳等装备将被困人员迅速移出。
2.进入式救援。被困人员所处位置、身体状态、个体防护装备穿戴等情况,不具备从有限空间外直接施救条件的,救援人员进入内部施救。
(五)保持联络。
救援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救援行动过程中,按照事先明确的联络信号,与外部人员进行有效联络,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轮换救援。
救援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救援持续时间较长时,应实施轮换救援,保持救援人员体力充足,能够持续开展救援行动。
(七)撤离危险区域。
出现可能危及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救援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安全条件具备后再进入有限空间内实施救援。
(八)医疗救护。
被困人员救出后,立即移至通风良好处,具有医疗救护资质或具备急救技能的人员,及时采取正确的院前医疗救护措施,并迅速送医治疗。
(九)清理现场等后续工作。
救援行动基本结束后,及时清点核实现场人员、装备,清理事故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同时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便于后续事故调查及救援评估。必要时开展事故现场环境检测和人员、装备洗消,对参与救援行动人员进行健康检查。